精神障碍的康复需要多年的维持治疗,然而现实情况是:很多精神障碍复发的患者往往是因为患者本人或者家属不重视维持治疗,擅自停药或减药等行为,从而导致了疾病的复发。
在现实生活中,患者及其家属私自停药、换药的情况很常见:
比如自我感觉症状减轻了或者消失了,害怕药物给身体带来伤害,而擅自停药;
比如看别的精神障碍患者用某种药效果好,就换成其所服用的药;
比如觉得目前服用的药物太贵,想换成便宜一些的药物;
比如患者或家属图省心,换成长效药等;
再比如出现药物反应慌了手脚而换药;
还有原来所服药物一时买不到而换成其他药,等等。
精神障碍复发的重要原因之一,就是由于患者随便更换药物或者私自停药导致的。所以,这也是医生为什么不建议居家患者不要随便停药、换药的原因,接下来具体讲讲:
01为什么不能随便换药精神类药物随意换药后,容易引发上一种药物的撤药综合征。比如氯氮平、氯丙嗪等低效价、高剂量的抗精神病药物不宜骤停,否则就容易出现撤药综合征。随意撤药会引起以下三种情况:
抗胆碱能反跳
抗胆碱能药物或抗胆碱能作用强的抗精神病药物快速撤除所致。
主要表现:失眠、恶心、呕吐、出汗等症状,症状大多轻微,严重者可以出现谵妄,一般持续不超过两周。
运动障碍、焦虑激越
突然撤药后多巴胺功能反跳性增强所致。
主要表现:口唇舌、下颌、躯体不自主的或刻板的运动,睡眠时消失,焦虑紧张时加重。有的出现焦虑、躯体不适感和激越行为。
超敏性精神障碍
长期抗精神病药治疗中断后,精神病阳性症状的恶化或复发,其机制可能是抗精神病药引起多巴胺D2受体超敏。
主要表现:即使继续用抗精神病药物,复发率仍增加;抗精神病药的耐受性增加,增量无明显副作用,且病情仍恶化;减量后出现新的或更重的精神病性症状等。
02什么情况下可以换药或撤药服用精神类药物,难免会出现一些不良反应。对于这些不良反应,总的处理原则是:如果病情控制良好,首先考虑的是适当减少剂量或合用对抗药物。
只有在减量或使用对抗药物均不能解决问题、患者难以忍受时才应该考虑停药并换药。
对于某些急性、危害的不良反应则需要立即停药或换药,并给予相应对症处理。
03精神类药物换药的方法有哪些骤然停原药换药法
适用于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如恶性综合征、严重过敏、严重肝细胞坏死、粒细胞缺乏等。此法易于出现疗效空档致复发或撤药综合征,应该在住院时进行。
快速停原药加新药
两药重叠时间短,适用于撤药反应不明显的药物。
缓减原药,缓加新药
这是临床上常用的换药方法,两药重叠时间视服药的种类和剂量而定,一般2周左右。此法可减少撤药反应及症状复发,但可能增加合用的不良反应。
临床上一般多采用缓慢递减方法,使药物作用的受体功能恢复有一个适应过程。这样可以减少撤药反应,也可减少病情复发。
温馨提示
精神科医生在选择药物时,即要熟悉各类药物的特性,又要结合患者的病种和个体特点,观察他们对药物的敏感性。结合患者既往服药史,显效的快慢,来决定用药。
当一种药物无效,更换另一种药物时,即要考虑是否剂量足够,又要考虑维持时间是否足够。剂量不足和过早换药是治疗过程中最易发生的错误。每个精神障碍患者都有适合自己病种病情应吃的药物,这是由疾病的性质所决定的。
另外,每个患者的体质,药物耐受性也不相同,即使有同一种症状,有人服某种药物效果好,而另一个患者却无效甚至会出现不良反应。所以,换不换药,换什么药、什么时候换,还是应听医生的。
注意!任何药物的服用方法、剂量、何时停药、何时减药需在专业的精神科医生指导下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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