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应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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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Uhjnbcbe - 2024/5/15 16:44:00

城市无障碍设施,事关城市文明,它不是口号,而是需要更多人去关心、推动、监督。在政协第十三届贵阳市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上,政协委员滕晓君递交了一份《关于加强我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保障的建议》的提案。

贵阳市政协委员滕晓君

调研现状:

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是保障全社会成员尤其是残疾人、老年人、婴幼儿、伤病体弱等有特殊需求的群体融合社会共享社会生活的重要环境建设。早在年,深圳市已出台《深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地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重视程度不断提高,北京市实施无障碍环境优化提升行动、上海市打造全方位无障碍城市环境体系、浙江省推进“无障碍社区”建设、哈尔滨市编制“设施与信息无障碍双导则”,对城市无障碍建设产生了巨大的推动作用。调研发现,贵阳市在无障碍环境建设方面还面临着许多亟待解决的困难和问题。

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和实施依据不足。年国务院发布的《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为方向性、指导性的法律条款,贵阳市暂无结合具体地方特点而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年贵阳市出台的《贵阳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暂行)》,经过10多年的发展,原办法的部分内容已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无障碍设施监管不到位,缺乏后期的管理和维护,导致设施损坏,形同虚设。比如,部分区域人行通道上下不连贯、无障碍设施损坏无法正常使用,通行障碍重重。

无障碍意识和融入度有待进一步提高,部分无障碍设施建设不规范、不符合《无障碍设计规范》国家标准要求,缺乏人性化。比如,有的地方为了防止机动车、非机动车、行人混流设置隔离桩,由于隔离桩间距过窄,婴儿车、轮椅等无法通行,类似的情况在贵阳街头并不少见,人车分流管理和无障碍通行保障往往陷入两难的境地。

提案建议:

出台《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条例》,让无障碍环境建设真正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法律制度来保障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持续健康高质量发展。

应充分发挥贵阳市人大、检察机关在无障碍环境建设上的监督职能和公益诉讼制度优势,更好地监督和保障无障碍环境的建设管理实施。

进一步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的宣传和引导,提高人们的法治意识,加强对无障碍环境建设法治管理的普及性;依托“强省会”五年行动、“一圈两场三改”建设,将无障碍环境建设贯穿始终,推动无障碍建设从专用走向通用,进一步提升贵阳市无障碍环境建设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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