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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论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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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经济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后,对于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视程度与日俱增。

中办、国办日前印发了《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下称《方案》),旨在通过构建更加成熟、更加定型的高水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进一步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而《方案》正是指导今后五年推进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

市场体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和有效运转基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市场体系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日益增强,市场发展环境持续改善。不过,受历史因素等影响,一些束缚市场主体活力释放的体制机制障碍依然存在。

新发展格局下,打破各类体制机制障碍,如户籍制度、产权制度、市场准入等等,同时对接国际市场规则,激发经济社会发展活力,已成为不可逆转的发展方向。

《方案》堪称通过体制落实高标准市场体系建设的行动指南,提出“通过5年左右的努力,基本建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制度完备、治理完善的高标准市场体系”,并围绕基础制度、要素市场、环境质量、市场开放、市场监管等五个方面提出51条具体举措,以推动行动能落地、见成效。

众所周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改革是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的重点和难点。目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着要素市场发育不足、市场决定要素配置范围有限、要素流动存在体制机制障碍等短板,而这些问题,多多少少与特殊历史时期形成的制度有关。

以近年持续深入改革的户籍制度为例,是计划经济时代的产物,为了让这一制度尽可能适应新的发展阶段,近年不断改进,如除超大城市外基本放开居民落户。但总体而言,目前仍有改革的空间。比如,区域经济一体化是中国经济未来方向,高层次的一体化需要人口、资源、技术和资金能在区域内自由流动,目前各大城市尤其是区域内的特大城市户籍壁垒尚存,成为了制度障碍。

此次《方案》就提出,我国将推动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除超大、特大城市外,在具备条件的都市圈或城市群探索实行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试行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制度,有序引导人口落户。当前中心城市和城市群正成为承载经济发展的主要空间形式,在长三角、珠三角等城市群率先实现户籍准入年限同城化累计互认,有利于加速人才、人口向重点城市群集聚,加速劳动力在城市群内部的自由流动,将大幅提升城市群整体竞争力。

此外,《方案》还针对劳动力要素有序流动,提出要推动经营性土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确,在工业化时代,理应解脱土地对人的束缚,农村土地改革近年一直在推进,亟待实质性进展,以此激发农村经济活力、加强城乡人员物资流动。

值得一提的是,在实现要素市场化配置的同时,也有必要加强能促进市场体系有效运行相关的现代市场监管机制等配套制度建设,包括包容审慎监管、信用监管、社会监管等。自由与监管对立统一,缺乏有效监管的自由难免乱象丛生,但也要防范过度监管影响自由市场对资源的配置作用。

应该说,高质量发展阶段,有必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破除妨碍生产要素市场化配置和商品服务流通的体制机制障碍,进而畅通市场循环、疏通*策堵点、打通流通大动脉、推进市场提质增效,最终目的是充分发挥经济规模效应与集聚效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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