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时报(chinatimes.net.cn)记者王晓慧北京报道
残疾预防是减少残疾发生、控制残疾发展、保障残疾人基本权利、保护人民健康和促进社会和谐发展的一个重要举措,也是成本最低、效果最好的一项社会战略。
8月25日是第四个“全国残疾预防日”,主题是“残疾预防,从儿童早期干预做起”。就此,8月24日下午,北京市残联召开了年度北京市残疾预防工作新闻通报会,市残联副理事长董连民就《年度北京市残疾预防工作报告》(以下简称《报告》)进行了解读,北京市卫生健康委疾控处*若刚处长、妇幼健康处周彦华副调研员、市交管局事故处张琦科长、市残联康复部施继良主任就残疾预防工作进行了介绍。
董连民表示,《报告》包括了残疾人口基本情况、残疾预防措施、康复服务、社会环境、附件五部分,从疾病预防、伤害致残预防、环境与食药控制、康复*策投入、无障碍环境建设等15个方面,全面介绍了北京市年度残疾预防工作开展情况。
据记者了解,这是目前全国唯一的省级残疾预防工作专项报告,对落实国家残疾预防行动计划起到了表率作用。
0-6岁儿童五类残疾筛查实现全覆盖
预防大于治疗,尤其对于病患儿童而言,早期干预可及时帮助有需要的儿童接受康复服务,最大程度预防和减轻儿童的残疾程度。
根据年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显示,中国0—6岁的残疾儿童约.8万人,每年新增残疾儿童19.9万人。按此推算,目前的数据已超过万人,造成沉重的社会负担和家庭的精神痛苦。长期以来,*和*府高度重视预防出生缺陷和减少儿童残疾工作,通过加强三级预防策略及相关医疗、康复干预,减轻了残疾程度。同时,根据多年的实践发现,儿童通过早期干预,多数可以重建学习、生活以及社会交往能力,康复效果显著。
根据《报告》显示,截至年,北京市持证残疾人人数为人,其中,肢体残疾人最多,有人,占持证残疾人的56.42%,0-6岁残疾人为8人。
据记者了解,儿童在6岁以前,特别是在3岁以前,人脑发育最快、可塑性最强,易受环境影响,不失时机地从医学、康复、教育、社会角度对高危儿童进行早期干预,可以促进儿童运动、感知、认知、语言交往、社会适应能力和生理自理能力的发展,最大限度地减少残疾带来的危害。
也就是说,0-6岁是残疾儿童生理和心理发育的关键时期,也是康复工作的最佳介入时期。
为此,早在年7月,国家就实施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条例》,条例要求,国家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逐步实现0—6岁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免费得到手术、辅助器具配置和康复训练等服务。
周彦华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孕前、孕期的筛查和诊断措施是预防“缺陷儿”出生的重要手段。为此,北京市卫生健康委针对儿童做了一系列的工作,比如,针对婚前和孕前的保健,开展了优生优育一站式服务。同时,在孕期尽量干预,比如,北京市依托现有的优质医疗建立了产前筛查和诊断一体化的服务模式,从而降低“缺陷儿”发生的概率。
记者从《报告》中了解到,年,北京市实现了0-6岁儿童听力、视力、肢体、智力和孤独症五类残疾免费筛查的全市推行,去年,共有余万人次儿童在正常体检中完成了免费筛查,筛查率为98.89%。
16岁以下非持证残疾儿童纳入保障计划
做好儿童的残疾预防和康复救助工作,关系到残疾儿童切身利益和健康成长,关系千家万户安居乐业和美满幸福,关系社会稳定和文明进步,关系健康中国建设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
不过,不管是预防还是康复服务,“0-6岁持证残疾儿童”这一标准依然是个坎儿。据记者了解,北京0-15岁残疾儿童的数字应该在1万人以上,这其中有很多残疾儿童家庭并没有为孩子办理残疾证,也就是非持证残疾儿童。
究其原因,对于低龄残疾儿童来说,一方面是孩子年龄太小,对于定残有一定的困难,另一方面家长不愿意为孩子贴上“残疾人”这个标签。但是,对于这部分非持证的疑似残疾儿童来说,他们则无法享受北京市为残疾儿童提供的各种补贴和服务,家庭经济负担较重。
“去年,北京市残联已着手修改《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其中提出了要把0-15岁非持证残疾儿童纳入保障范围。”施继良接受《华夏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今年开始全面落实。
4月15日,北京残联印发了《北京市残疾儿童康复服务办法实施细则》,记者看到,其中所称残疾儿童是指具有本市户籍、年龄0-15周岁(不满16周岁),持有残疾人证的儿童或疑似残疾儿童;所称的疑似残疾儿童是指符合残疾相关标准,由残疾诊断评估机构评估确认的儿童。
也就是说,北京扩大了残疾儿童康复的救助年龄范围,0-15周岁的非持证残疾儿童同样被纳入了保障计划。
年是全面实现小康社会的收官之年,也是脱贫攻坚决战决胜之年,社会救助兜底保障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最后一道防线。
根据《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提出的总体目标来看,到年,建立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相适应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形成*委领导、*府主导、残联牵头、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格局,基本实现残疾儿童应救尽救。
到年,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体系更加健全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供给能力显著增强,服务质量和保障水平明显提高,残疾儿童普遍享有基本康复服务,健康成长、全面发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显然,扩大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年龄范围,对于实现总体目标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责任编辑:方凤娇主编:陈岩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