摄影师状告油画家抄袭索赔1.5万元败诉
油画和摄影作品的题材内容极为相似,摄影家薛先生便将油画家燕女士告上法庭,认为对方是照着自己的照片所画。昨天获悉,朝阳法院认定油画和摄影作品就同一题材创作的作品各自享有独立著作权,驳回了薛先生的诉求。
2005年,薛先生和燕女士分头前往帕米尔高原,以当地居民为对象进行创作,并在当地相遇。此后薛先生有一张摄影作品名为《无名》,燕女士的油画名为《奶奶》,都是当地一名戴戒指老人的脸部特写。
今年薛先生起诉称,他的照片《无名》拍摄在前,后来借给燕女士欣赏,没想到对方照着照片画了油画,这种行为侵犯了他的著作权,起诉要求对方赔礼道歉并赔偿1.5万元。
法庭上燕女士称,她没有借过薛先生的照片,这两幅作品是有所差别的,不同意道歉和赔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从现有作品来看,没有证据证明燕女士在创作时抄袭了薛先生的照片,因此两幅作品各自享有著作权。 (刘杰)